編號:HZ2013-126
尊敬的供應商:
安徽華正建設工程咨詢有限公司受巢湖市國土資源局的委托,現對土地規(guī)劃中期評估項目進行詢價。歡迎符合資格要求的供應商根據本函要求一次報出不得更改的價格及服務承諾。
1. 供應商資格要求:
1.1 具備《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guī)定條件的獨立法人;
1.2具有乙級以上(含乙級)土地規(guī)劃資質,外省的供應商必須在安徽省土地學會備案。
1.3從事過土地利用總體規(guī)劃中期評估。
1.4 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1.5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
2. 采購信息:
2.1 采購內容:巢湖市國土資源局土地規(guī)劃中期評估項目。
2.2 采購預算:5.0萬元。
2.3 付款方式:通過安徽省國土資源廳審查后一次性支付。
2.4 周期:在取得中標通知書后20日內完成評估報告的編制工作,并報送巢湖市國土資源局、合肥市國土資源局、省國土資源廳審查。
2.5 交貨地址:巢湖市國土資源局。
2.6 成果文件要求:
2.6.1評估報告根據國土資源廳《關于印發(fā)土地利用總體規(guī)劃中期評估工作方案的通知》(國土資廳發(fā)【2013】25號)文件精神和《合肥市國土資源局關于印發(fā)【合肥市土地利用總體規(guī)劃中期評估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合國土資發(fā)【2013】87號)的要求.
2.6.2必須保證評估報告結論客觀真實,能滿足巢湖市土地管理工作的需要,確保通過合肥市國土資源局、省國土資源廳的審查。
2.6.3具體成果文件:
2.6.3.1實施評估報告;
2.6.3.2表格成果。含土地利用現狀表、規(guī)劃主要調控指標執(zhí)行情況表、規(guī)劃建設用地空間管制分區(qū)執(zhí)行情況表等,若評估需進行規(guī)劃修改還應包括規(guī)劃主要調控指標調整表、規(guī)劃建設用地空間管制分區(qū)調整表等;
2.6.3.3圖件成果。含評估試點土地利用現狀圖、規(guī)劃建設用地空間管制分區(qū)執(zhí)行情況圖等。
2.7 履約保證金:中標價的10% 。
3. 報價函構成:
3.1 供應商法定代表人簽署的有效報價(單價、合計價,加蓋公章);
3.2 營業(yè)執(zhí)照副本(復印件,加蓋公章,原件備查);
3.3 資質證書副本(復印件,加蓋公章,原件備查);
3.4 外省的供應商必須提供在安徽省土地學會備案證明;
3.5 稅務登記證副本(復印件,加蓋公章,原件備查);
3.6 售后服務承諾書(加蓋公章);
3.7 法人授權委托書、被委托人身份證(復印件,加蓋公章);
3.8從事過土地利用總體規(guī)劃中期評估的業(yè)績證明。
備注:①、如果供應商所提交的報價函沒有滿足詢價函的相關要求,其報價函評審時將按照無效報價函處理;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或投標文件簽署授權委托書(授權委托書除隨投標函密封外,需單獨另備一份現場提交)及委托代理人居民身份證。
4. 報價要求:
4.1 報價以人民幣報價。
4.2 本次詢價采購采取整包報價。供應商的報價一經招標人認可,即為簽約的合同價。
4.3 供應商必須按照詢價函的要求一次性報出服務項目單價和合計價。
4.4 供應商自行考慮市場風險,所報價格包含所需一切費用。
5. 報價函遞交:
5.1 供應商應將報價函裝訂成冊、密封。密封袋封口處必須加蓋公章并在密封袋正面標明詢價函編號、供應商名稱、地址、聯系方式和郵編,在本詢價函規(guī)定的截止時間前當面遞交至指定的遞交地點。
5.2 投標文件份數:一正三副。
6. 售后服務及其它:
免費提供技術服務。
7. 評審原則:
7.1 由詢價小組評審后,根據符合采購需求、質量和服務相等且報價最低的原則,按照供應商報價從低到高的順序向采購人推薦兩名成交候選供應商。
8. 報價函遞交及截止時間:遞交時間2013年9月22 日15:00至15:30時(北京時間)截止。供應商須隨報價函一道遞交3000.00元保證金(現場現金提交),否則按無效標處理。.
9. 報價函遞交地點:
巢湖市招投標采購監(jiān)督管理局開標一室(東風路436號,原居巢區(qū)政府大院會場內)。
10. 招標代理費
10.1、中標人在領取中標通知書之前,按貳仟元向代理機構支付招標代理費用。
12. 聯系方法:
巢湖市招投標采購監(jiān)督管理局:電話:0551-82337573;聯系人:彭先生
采購人:電話:13956671796 ; 聯系人:向鳳琴
代理機構:電話:0551-85226852;聯系人:李平峰
巢湖市國土資源局
安徽華正建設工程咨詢有限公司
2013年9月13日